9月14日,淮安市正式颁布出台《关于建立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办法》。这是该市首次以成文形式规定商事领域诉调对接机制这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
该《办法》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淮安支会(以下简称淮安市贸促会)联合制定,详尽规定了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启动委托邀请贸促会调解工作机制的原则、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和运作规则。
《办法》主要包括调解确认、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巡回审判、联席会议、信息通报、业务培训、协助取证、部门职能等9项内容。《办法》自今年9月起实施,并由诉讼与调解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联系会议负责解释。
根据《办法》,市贸促会成功调解会员之间或会员与其他商事主体之间纠纷并达协议后,可引导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确认;法院在对商事纠纷立案前,经商事主体同意可委托贸促会开展诉前调解;法院将在贸促会设立巡回审判点对争议不大的案件进行巡回审判;法院与贸促会每半年联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据悉,出台该《办法》,旨在通过整合当地法院与贸促会两种力量,实现司法与行政资源互补,着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涉商事领域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