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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市区贫困成人大病救助办法》施行
  • 本站编辑:浙江省江苏商会发布日期:2019-01-09 17:03 浏览次数:

  3月31日,镇江慈善总会联合人社、卫生、财政、民政、市医保结算中心等部门,正式发布《镇江市区贫困家庭成人重大疾病慈善资金救助办法》,4月1日起开始施行。

  据了解,救助办法覆盖面较广:年满18周岁以上的,符合《助医办法》所确定的救助对象(低保户、特困户、五保户、在乡60年代精简下放老职工、民政集中供养孤残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中成人重大疾病患者。

  救助病种有:如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慢性肾衰竭肾透析、恶性肿瘤手术和放化疗,心脑血管病手术等。“救助办法”对需转异地转诊救治的、慈善救助医院和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程序、市区两级慈善总会的结算工作都进行了简化。市、区慈善总会共同分担所需慈善救助资金。所有救助信息定期在慈善网站公示,接受财务审计和社会监督。

  此外,镇江市慈善总会还宣布,对市区贫困肾衰竭患者肾透析实施慈善救助的定点医院、救助办法出台补充规定,具体内容市民可向总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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