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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地税局精准发力服务企业“一号工程”
  • 本站编辑:浙江省江苏商会发布日期:2019-01-09 17: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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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扬州日报昨日讯: 从2016年起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地税干部下户检查前必须履行审核备案手续,实行任务“派单制”……近日,扬州地税局连续第三年出台落实市委市政府“2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市地税局局长徐祖跃表示,今年地税系统将贯彻落实“2号文件”作为与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同等重要的“一号落实工程、一号督查事项、一号考核任务”,突出落实税收优惠、提高精准服务、严格规范执法等六个方面工作重点,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减税费,让企业应享尽享各项优惠

    近年来,从中央到省、市都出台了各类减税降费举措,扬州地税服务企业的首要任务就是落实好。

    记者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市企业将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比如,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为让企业应享尽享各项优惠政策,市地税局利用税收征管系统倒查数据,全面查找纳税人未能享受的税收优惠,主动退税退费。对纳税人多缴的防洪保安资金等,用直接退缴的方式代替以往申请退缴的方式,减轻纳税人负担。

    优服务,化解企业办税“痛点”

    如何让服务更高效、让企业办税更便捷?市地税局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对全市明确的“百强重点企业”做到五个“全覆盖”,即《涉税信息月报》寄送、纳税人学堂培训、掌上办税服务、纳税人需求调查、绿色通道服务全覆盖。

    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创新开展“3+X”服务。把全市拟上市企业、资产重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重大项目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组建税收政策专家服务团上门开展“3+X”服务。“3”就是送一封致“重点服务对象”的局长亲笔信、送一张志愿服务的联系卡、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辅导,“X”就是创新开展各类有效服务。

    为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等问题,市地税局加强了与市国税局的深度融合,推出了共建办税厅、共设窗口、联合采集财务报表、共享涉税信息、联合开展税收调查、联合确定稽查对象、联合进户检查等一系列举措,大大方便了纳税人。

    针对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市地税局创建了税收政策三方解读协商机制,让纳税人与征管人员、税务专家面对面,以三方协商的形式处置税收政策异议。

    严督查,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今年以来,市地税部门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示范行动”,通过媒体向社会作出六项公开承诺:纳税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其他违法行为按照相应处罚标准档次下限执行;保障企业“安静生产”严格控制入户检查;每年每户纳税人风险应对实地核查次数不超过一次;对诚信纳税人推行绿色申报制度;按规定公开行政许可、涉税事项、减免税后续管理、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内容等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

    有诺必践。市地税局严格按照权力事项责任清单内容开展执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地税干部下户检查前须履行审核备案手续,禁止无备案、逾期备案现象发生。将除偷、骗、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全部纳入容期整改范围,查处前必须书面通知纳税人限期整改。对一万元以上涉企重大处罚案件必须在处罚决定作出两日内履行备案手续。

    “无风险不下户”,在地税工作人员与纳税人之间构筑防火墙,是市地税局的一项创新之举。凡是地税机关找纳税人的事项均由风险监控部门统一发起,实行任务“派单制”,避免地税干部随意下户,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同时,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不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审批。(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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